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综合业务(1号)窗口
一、 单位参保登记:
第一步:所需资料→单位法人登记证(或新证)、法人身份证、单位成立文件(复印件);
第二步:所需资料经审核无误后,由经办人员录入系统。
二、 增、减员:
第一步:所需资料→人员调动或新分配文件,机关事业单位调入或新参工作人员单位要提供参保人的工资审批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计算好绩效工资,做好参保人缴费工资的申报),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调出单位或调入单位当月及时办理并填写人员增减变动表。
第二步:所需资料经审核无误后,由经办人员录入系统。
第三步:参保人员有工龄补缴的,做好对参保人的收费,并在次月缴费时一并征收。
三、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第一步:所需资料→参保人户籍及身份证(复印件),二寸彩色照片二张,并填写参保登记表。
第二步:所需资料经审核无误后,由经办人员录入系统。
四、 养老及医保转移:
第一步:所需资料→人员调动文件、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养老金手册、当月及时办理;
第二步:转出本县的人员要打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凭证,此凭证是用于转入地的参保依据;
第三步:转入本县的人员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转移凭证;
第四步:所需资料经审核无误后,由经办人员录入系统。
五、 缴费审核:
第一步:机关养老保险于每月5号至20号进行审核,其他险种于每月11号至20号进行审核;
第二步: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根据审核后的缴费凭证到(2)号窗口进行各项险种的缴费。
第三步: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缴费凭证收费并开具专用收据。
六、 社保卡管理:
第一步:密码修改→所需资料→出示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卡,
第二步:经办人员经审核无误后进行密码重置。
第三步:参保人可以对密码重置后的社会保险卡进行密码修改(可以在任何一家定点药店或医疗机构修改密码)。
七、 社会保险卡新卡办理:
第一步: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农业银行办理,
第二步:社会保险卡是一卡双用二个功能,第一个是银行存取款功能,第二个是医疗保险门诊及定点药店刷卡功能,办理好社会保险卡后请分别激活才能正常使用。
八、 人员信息变更
第一步:根据变更内容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本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增写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城乡居民信息变更由所在乡镇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所需资料经审核无误后,由经办人员录入系统。
九、年度工资申报:
第一步:每年12月20日至次年1月5日办理下年度工资申报(考盘内容:机关养老保险及其他险种);
第二步:各经办单位根据考盘内容如实填报缴费工资,并上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纸质文档必须有单位领导签字,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三步:经审核无误后,由经办人员用电子文档导入系统。
出纳(2号)窗口
1、 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并开具相关险种的收据。
2、 各类险种的支付。
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办事流程
社保业务(5号)窗口
一、机关、事业、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审核: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审核:
第一步:所需资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退休文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银行银行卡号(县、本州、省内省外均可);
第二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退休文件,计算养老待遇;
企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审核:
第一步:所需资料→单位退休申请文件、填报退休申请报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退休文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原件及复印件)、国家劳模(原件及复印件)、邮政银行银行卡号(县、本州、省内省外均可);
第二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退休文件,计算养老待遇;
第三步:打印养老待遇审核表,并告之每年验证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待遇审核:
第一步:所需资料→填报退休申请报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退休文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原件及复印件)、国家劳模(原件及复印件)、邮政银行银行卡号(县、本州、省内省外均可);
第二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退休文件,计算养老待遇;
第三步:打印养老待遇审核表,并告之每年验证时间。
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待遇审核:
第一步:所需资料→由乡本级在业务系统中提交申报; 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农业银行银行卡号复印件;
第二步:由社保局复核后,打印待遇审批表。
二、机关、事业、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死亡待遇审核:
1、机关事业单位
第一步:机关、事业人员死亡(在职、退休)所需资料→由相关单位开具的死亡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死亡文件;
第二步:根据以上材料录入系统,暂停其待遇和缴费。
第三步: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支付死亡待遇。
2、企业、灵活就业人员
第一步:所需资料→由相关单位开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土葬或火葬证明、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继承人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银行银行卡号复印件;由单位代办的无需提供继承人相关证明。
第二步:以上材料审核无误后,录入系统计算待遇,打印一次性待遇支付单;
第三步:支付死亡待遇。
3、城乡居民
第一步:由乡镇提供参保人员的死亡证明、填写死亡注销表、提供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银行银行卡号复印件;
第二步:将上述材料交由(5)窗口,审核无误后,录入系统计算待遇,打印一次性待遇支付单;
第三步:支付死亡待遇。
三、工伤保险待遇审核
第一步: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工亡事故后三十日内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股申报工伤、工亡事故,由社保股工作人员经现场堪察后出具工伤、工亡事故认定报告;
第二步:工伤事故所需资料→工伤事故认定报告、有伤残的需提供伤残等级认定书、工伤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单据、病历、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用工单位银行帐号及户名;
工亡事故所需资料→工亡事故认定报告、用工单位出具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人员名单及供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工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用工单位银行帐号及户名;
第三步:社保局审核所需资料无误后,根据资料录入系统计算待遇,打印待遇审批表,支付工伤、工亡待遇。
四、生育保险待遇审核
第一步:所需资料→结婚证(复印件)、准生证(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医疗费用单据,用工单位银行帐号及户名;
第二步:社保局审核所需资料无误后,根据资料录入系统计算待遇,打印待遇审批表,支付生育待遇。
五、银行卡卡号变更
第一步:所需资料→领取待遇人员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签字、加盖公章、填写日期;
第二步:将上述资料交(5)窗口,在系统中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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