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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孚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关于2016年12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 告
2017-01-06 07:08:42
来源:
道孚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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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1231日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16日-2017119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6-7123608,传真:0836-7122334,邮编:626499

通讯地址:道孚县鲜水镇解放南街54号道孚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201612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甘孜州道孚县尼措水利工程渠系配套项目

道环林发[2016]243

20161231

2

道孚县东郊加油站改造项目

道环林发[2016]268

20161230

3

道孚县龙灯乡集寺中村、娜乌托村、拉日村及色卡乡扎瓦、龙布、亚日三村牧民定居点道路建设项

道环林发[2016]269

20161231

4

道孚县红顶乡向秋村、下拖乡麦里村通达工程、葛卡乡农甫村、格西乡若珠村通村公路通畅工程及麻孜乡菜子坡觉姆庙通寺路建设工程

道环林发[2016]270

20161231

5

201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鲜水镇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道环林发[2016]273

20161231

6

201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沙冲乡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道环林发[2016]272

20161231

7

201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红顶乡森林植被恢复项目

道环林发[2016]271

2016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