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甘孜州道孚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0年11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 公 告
2020-11-18 07:53:05
来源:
州道孚县生态环境局
阅读数:
25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111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1118日-2020112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6-7122334,邮编:626499

通讯地址:道孚县新区行政综合办公楼3甘孜州道孚生态环境局

202011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道孚县中藏医院住院楼及附属工程及建设项目

道环发〔202021

20201118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