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孚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省整改任务26项)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经核查,由我县承担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26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现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附件1: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26项)整改任务销号确认表。
附件2:关于报备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第2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道孚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
道孚县人民政府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省整改任务26项)整改任务销号确认表
责任单位(盖章):道孚县人民政府 ⠂ 时间:2021年6月16日
反馈意见 |
省整改任务26项 |
整改目标 |
2019年底,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0%。 |
整改措施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道孚县污水处理厂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道孚县污水管网。 |
整改完成情况 |
2018年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2019年正式运行;2019年12月完成道孚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
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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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孚县人民政府
关于报备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省整改任务第2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公示表
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 |
省整改任务第26项 |
责任单位 |
道孚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约来 |
联系电话 |
0836—7122067 |
整改目标 |
2019年底,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0%。 |
整改措施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道孚县污水处理厂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道孚县污水管网。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2018年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2019年正式运行;2019年12月完成道孚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