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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孚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回头查”第十二项)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2021-06-16 09:02:35
来源:
道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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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孚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回头查”第十二项)整改任务销号的

公示

经核查,由我县承担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回头查”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现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附件1: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回头查”第十二项)整改任务销号确认表。

附件2:关于报备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回头查”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道孚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

道孚县人民政府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回头查”第十二项)整改任务销号确认表

责任单位(盖章):道孚县人民政府 ⠂ 时间:2021年6月16日

反馈意见

“回头查”第十二项

整改目标

完成推进滞后的城乡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整改措施

2019年12月前建成道孚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2020年12月前完成道孚县污水收集管网。

整改完成情况

2018年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2019年外包运行;2019年9月完成污水收集管网。

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道孚县人民政府

关于报备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回头查”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公示表

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

“回头查”第十二项

责任单位

道孚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约来

联系电话

0836—7122067

整改目标

完成推进滞后的城乡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整改措施

2019年12月前建成道孚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2020年12月前完成道孚县污水收集管网。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8年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2019年外包运行;2019年9月完成污水收集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