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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孚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10-11 09:38:24
来源:
道孚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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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8日在道孚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上)
道孚县审计局  徐建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审计工作计划,县审计机关依法对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县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交出一份人民满意的答卷。
2020年,县审计机关共开展审计项目28个,共审计发现问题47个、各类不规范资金66,864.9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意见37条,被采纳37条;移送线索1条,纪律处理18人,追回财政资金99.88万元;审减政府性投资151.44万元。为我县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十三五”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情况表明:2020年度,全县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县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发展计划,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一主三同步”总体工作格局,克服诸多困难,以非常之举、超常之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经济逐季回升、稳定向好的良好局面。
一、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情况。县财政局编制的决算草案列示的决算收支表明:县财政局2020年切实推进民生工程,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从全局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大支出结构调解力度,重点支持经济发展,提高保障水平。一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督促各项目实施部门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二是及时拨付民生资金,确保民生项目有序建设、按进度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暂付款清理消化未达目标要求。截至2020年底,道孚县财政清理消化2018年底暂付款14,628.29万元,仅占2018年底余额的45.27%,未达到60%;
2.违规新增暂付款3.46万元。2020年县财政在存量暂付款余额超过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之和5%的情况下,仍违规新增对外借款3.46万元。
3.库款保障水平过低。2020年,由于财政保障能力不足,县财政3月月末“库款余额相对水平” 为0.18低于0.3。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共计3,389万元和其他负债类资金47,602万元,合计50,991万元,与国库存款25,689万元相比,缺口25,302万元;
4.财政专户上交非税收入不及时。截至2020年底仍有618.64万元未及时解缴入库,其中:农财代管户利息5.56万元、基建代管户利息7.55万元、非税专户年末余额605.53万元。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县财政局局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原维它乡党委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县发展和改革局等12个部门的预算核查及原格西乡上亚村村委会撤并乡村财务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乡镇、部门预算管理不断加强,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一)道孚县财政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
1.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不完善。2019年县财政局未将2018年结转结余资金39.98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编制中;
2.2019年“三公”经费压缩不到位。县财政局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3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万元,降低0.08%;
3.2019年一般性支出压缩不到位。县财政局办公费2018年支出11.99万元,2019年支出63.97万元,增涨433.29%;水费2018年支出0万元,2019年支出0.4万元,增涨0.4万元;电费2018年支出0万元,2019年支出1.35万元,增涨1.35万元;差旅费2018年支出7.22万元,2019年支出10.84万元,增长50.01%;
4.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应予规范。一是 县财政局2019年底,资产类往来款涉及资金10.04万元,其中:个人4.8万元,工作经费0.24万元,老年弦子队服装款5万元;二是县财政局2019年底,负债类往来款涉及资金0.49万元,其中:工会0.3万元,其他0.19万元;
5.固定资产登记不规范。县财政局2019年固定资产账面年初余额334.91万元,资产管理系统中年初余额361.74万元,相差26.83万元;
6.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草案编制不实,应予规范。县财政局2019年公务接待费账面基本支出0.74万元,决算基本支出0.15万元。
(二)道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
1.固定资产登记核算不准确。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31.92万元,固定资产账面净值46.14万元,2019年累计折旧发生额85.78万元。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原值130.92万元,累计折旧发生额85.78万元。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账面原值应调增1万元;
2.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县住建局2019年末负债类往来款合计金额1,339.12万元,其中1年以上往来款金额合计103.76万元;
3.应退未退涉企保证金7.1万元。截止2019年末县住建局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和恢复人行道保证金合计7.1万元,其中2012年项目投标保证金合计7万元,2017年恢复人行道保证金0.1万元;
4.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草案编制不实。县住建局2019年其他收入账面金额2,878.05万元,决算数金额289.18万元;会议费账面金额0.28万元,决算金额0万元;公务接待费账面金额4.41万元,决算金额0.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账面金额9.6万元,决算金额1.95万元;
5.超预算列支办公费、“三公”经费等。县住建局2019年办公费支出数13.68万元,预算数7万元,超预算率95.3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数9.6万元,预算数1.98万元,超预算率384.94%;差旅费支出数11.1万元,预算数6万元,超预算率85.02%;取暖费支出数2.02万元,预算数1.38万元,超预算率46.51%;公务接待费支出数4.41万元,预算数0.48万元,超预算率919.82%;
6.无派出单位公函,发生接待费4.41万元。县住建局2019年在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无公函的情况下,发生公务接待费合计4.41万元。
(三)道孚县财政局局长韦红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
1.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一是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到位。县财政局2019年拨付到县应急管理局实有账户33.91万元、拨付到县统计局实有账户23.83万元、拨付到县林草局实有账户60.37万元;二是县级各部门预算编制不完善。审计组抽查行政审批局、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和体育局等6个部门均未将2018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中,涉及资金9,103.11万元;
2.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库款保障水平过低,财政存在支付风险。2019年,道孚县存在8个月月末“库款保障水平”低于0.4;二是县级各部门“三公”经费压缩不到位。审计组抽查县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和体育局等12个各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压减均不足3%;三是决算编制不准确。县财政局2019年公务接待费账面基本支出0.74万元,决算基本支出0.15万元;四是非税收入专户余额未及时缴库。县财政局非税专户连续四年未按时解缴入库,其中:2016年766.58万元,2017年1,030.44万元,2018年405.34万元,2019年474.47万元;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方面。一是县财政局记账凭证中2017年至2018年会计主管为已调离人员、复核及记账为已退休人员。二是2019年记账凭证中制单人、审核人、记账人均为同一名工作人员。
(四)道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勇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
1.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陈勇同志任职期间,因单位公用经费开支过大,2018年1月25日,陈勇同志召开局务会议定:向道孚县供排水有限公司借款20万元,将该笔借款用于单位职工下乡补助、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等支出。截至审计日,归还上述借款6万元;
2.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方面。一是落实党政正职“三不直接分管”规定不力。陈勇同志任职期间,在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分管财务领导的情况下,仍行使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权;二是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陈勇同志任职期间,县住建局下设单位(原道孚县市政管理局)和甘孜州强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口头约定“甘孜州强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原道孚县市政管理局8间办公室装修,装修后道孚县市政管理局使用6间,甘孜州强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使用2间”。2016年9月,甘孜州强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8间办公室进行装修(费用合计50,000元)。截至审计日,原道孚县市政管理局对甘孜州强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2间房屋的租期、租金均未约定,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3.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往来款未及时清理。2017年其他应收款年末数12,243.25万元,2019年其他应收款年末数11,017.08万元;2017年其他应付款年末数627.21万元,2019年其他应付款年末数1,081.71万元。截至2019年末,其他应收款3年以上未及时清理合计金额1,339.12万元,其他应付款3年以上未及时清理合计金额729.05万元;二是违规收取工本费合计金额4.44万元。陈勇同志任职期间,县住建局违规向企业和个人收取已停止收取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本费”合计金额4.44万元,并上缴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其中2017年涉及金额2.56万元,2018年涉及金额1.88万元;
4.市政管理执法和政府投资工程管理等重要经济活动方面。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部分制度未执行。一是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方面: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编制、记账凭证的制单人、审核人均由单位会计担任;二是支出审核控制方面:在办理支出事项时,存在部分报销凭证上无相关领导以及会计人员审签的情况;三是财产保护控制方面:资产定期清查机制不够健全,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资产账实不符情况;四是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方面: 单位内部监督制度不完善,单位负责人尚未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五是未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并由单位领导担任组长开展每年至少一次的经济活动风险评估;
5.民生保障和生态文明建设管理方面。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不力,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县住建局负责实施的《道孚县维它呷科村、甲宗镇兴岛科村等5个村生活垃圾低温热解处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于2019年8月7日开工建设,2019年12月3日初步验收时发现因施工方建设过程中提供的生活垃圾低温热解处理设施设备与工程设计不符,该项目未通过验收。审计组现场踏勘,因该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不力导致维他乡呷科村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生活垃圾遍布野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截至审计日,县住建局尚未与施工方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方面。“自定名义”发放窗口人员补助合计0.83万元。陈勇同志任职期间,县住建局针对县住建局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发放窗口补助合计0.83万元,其中2017年发放补助0.3万元,2018年发放补助0.26万元,2019年发放补助0.27万元。
(五)道孚县原维它乡党委书记朱小林同志和乡人民政府乡长高绒降泽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
1.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推动行业事业发展方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不到位。原维它乡党委、政府2018年未按相关部门的要求上报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总结;2019年未按县人民政府的要求上报监管计划、上报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总结。
2.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入账。原维它乡党委、政府2017年至2019年购置(新增)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入账,共涉及15笔,金额10.38万元;二是原始凭证不合规、支出依据不充分。2018年至2019年原始凭证不合规、支出依据不充分报账支出合计金额24.58万元。其中:2019年白条入账,涉及2笔,共计0.37万元;2018年至2019年,部分经费支出附件无清单或清单不齐,涉及10笔,共计8.72万元;2018年至2019年,部分附件清单无经办人签字及经办时间,涉及8笔,共计15.49万元;三是大额现金支出。2017年和2019年在经费支出中大额现金支出,涉及7笔,合计金额21.43万元;四是在往来中列支。2019年部分经费在往来款中列支,涉及12笔,合计金额22.52万元。
3.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一是未严格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河道存在污染隐患。原维它乡未严格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巡河检查工作开展不到位。2017年未按要求开展《四川省河长制基础信息平台》录入工作; 2018年巡河记录不完整,2018年11月-12月无巡河记录;维科河河边存在填埋生活垃圾现象;二是饮用水源地保护不到位。原维它乡维拉沟饮用水源地取水点围栏存在破损现象,无标识标牌;发现牧民定居点蓄水池围栏存在破损现象,无标识标牌。
(六)道孚县发展和改革局等12个部门的预算核查。核查集中发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1.2019年预算编制不完善。未将2018年结转结余资金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中,涉及资金额9,137.29万元;
2.超预算列支差旅费。12个部门涉及资金额7万元;
3. 2019年“三公”经费压减不到位。12个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压减均不足3%;
4.2019年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12个部门2019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均不足10%;
5.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应予规范。12个部门涉及往来资金3,694.75万元;其中:发改局三年以上资产类往来款42.04万元;教育和体育局超过三年的负债类往来款3,641.58万元。
6.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草案编制不实,应予规范。部分部门存在财务账面金额与决算报表金额不一致的现象,应予规范。
(七)原格西乡上亚村2019年度撤并村财务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
1.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2019年,上亚村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支出中“事前审批表”及“付款凭证”,村支部书记未审核签字,涉及10笔,共计金额0.63万元;二是大额现金支出12.1万元。2019年,上亚村在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支出中现金支出9.24万元,2020年1至5月原格西乡上亚村在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支出中现金支出2.86万元;
2.工作移交方面存在的问题。截至2020年9月7日,鲜水镇亚洛加村村委会未进行原格西乡上亚村的工作交接、档案移交、“三资”(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转接。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和国务院部署,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审办社发〔2020〕11号)精神,对道孚县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开展了专项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财政资金1,530.7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3.81万元、省级资金3.85万元、市级资金250.61万元、县级资金1,202.44万元;社会捐赠资金1,695.1万元,延伸审计了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红十字会、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医院等单位,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工作得到了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疫情发生后,全县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委重大决策和防控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坚持“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加强救治”的防控策略,果断采取有 “三个闭环”最严封控措施,强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未按捐赠人意愿及时拨付捐赠资金问题,道孚县红十字会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于3月12日拨付意向捐赠资金10.45万元;个体经营户领取的捐赠物资未明确抵扣标准,存在隐患的问题,道孚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采纳审计建议,个体经营户吴晓东所借蔬菜、肉类按质量、等级,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市场价格折算金额5.89万元,在吴晓东处产生的后勤保障用餐费中扣除;《道孚县关于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助款物使用管理办法》制订滞后的问题,道孚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在收到审计建议后指挥部办公室将管理办法发送各乡(镇)、机关部门和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另一方面,结合2019年扶贫专项审计项目,重点对道孚县稳就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县就业局已于2020年6月30日完成对道孚县2019年贫困村有劳动能力的3,427名贫困人员基础信息全部录入“V2.0农村劳动力信息系统”工作,目前该系统可查询数据为3,427条;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县就业局所购固定资产已于2020年8月24日记入县人社局“固定资产”账;县就业局在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中购置22个乡(镇)劳动保障服务设备于2020年9月28日发放完毕。
四、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根据甘孜州审计局办公室《2020年全州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离任(任中)审计工作方案》和2020年度计划,对朱小林同志担任原维它乡党委书记、高绒降泽同志担任原维它乡乡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水、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贯彻执行上级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不到位。原维它乡党委、政府2018年未按相关部门的要求上报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总结;2019年未按县人民政府的要求上报监管计划、上报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总结;
2.未严格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河道存在污染隐患。未严格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巡河检查工作开展不到位。2017年未按要求开展《四川省河长制基础信息平台》录入工作;2018年巡河记录不完整,2018年11月-12月无巡河记录;维科河河边存在填埋生活垃圾现象;
3.饮用水源地保护不到位。维拉沟饮用水源地取水点围栏存在破损现象,无标识标牌;发现牧民定居点蓄水池围栏存在破损现象,无标识标牌。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2020年度审计计划,对鲜水镇高级中学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对尼措水利工程一标二标段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项目进行了审计复核;对各卡乡龙普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
1.道孚县鲜水镇高级中学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该项目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令的情况下擅自施工、审计组于2020年8月20日向道孚县教育和体育局发出审计建议函后,道孚县教育局于2020年8月31日到相关部门补办了《施工许可证》;二是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问题。该项目截止2020年10月尚未完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三是对监理单位履职履约监管不到位,导致监理单位未按规定认真履约的问题。县教育和体育局对监理单位现场派驻人员与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人员不一致问题未及时按规定处理,导致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存在风险。
2.尼措水利工程一标二标段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复核
尼措水利工程一标段、二标段的建成,解决了道孚县鲜水镇、原格西乡、孔色乡3个乡(镇)涉及人口2.19万人的供水问题。审计复核发现该项目存在多计工程造价等问题: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县水利局、施工单位进行了现场复核,按施工合同和国家相关规定重新计算,发现送审结算存在多计该工程价款的问题,导致多计工程造价151.44万元。
3.各卡乡龙普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项目决算审计
各卡乡龙普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项目建成,促进了各卡乡龙普村旅游业的发展。但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项目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项目结余资金不相符的问题:一是项目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该项目未建立专账核算,未建立资金使用台账;二是项目结余资金不相符。道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财务决算结余资金为1.46万元,道孚县财政局财务决算结余资金为1.56元,差额为0.1万元。
六、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看,多年来上述部门预算执行的不少问题屡次出现,反映出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制度执行还不到位。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相关意见,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预算编报和审核批复缺乏刚性约束。一些部门预算意识不强,编制预算时仍习惯于“基数+增长”,财政部门对各部门预算审核把关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评估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还需强化;
二是预算管理存在制度空白。随着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预算相关领域旧制度已废止,但新制度未及时建立,出现管理盲区;
三是部门财务管理能力滞后。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中央财政推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三年支出规划、预决算公开、政府会计制度等改革举措,但一些部门财务管理建设相对滞后,财务人员能力不适应,难以精准把握和落实政策意图;
四是追责问责制度执行不到位。预算执行链条长、环节多、涉及面广,很多违反财政法规的问题实际都是单位行为。实际工作中多以通报批评、下不为例为主,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七、审计建议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加大对重大政策的统筹和重点问题的解决,推动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为此,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统筹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切实提高和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政保障能力;推进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细化量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提升预算支出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参考部门年度运行结余,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管理;
(二)强化重大政策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帮扶等政策措施,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补齐制度短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财政风险方面,加强地方债务实时监测,加大对虚增财政收入、变相举借债务等问题的追责问责,有效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生态安全方面,加大对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有效防止损害生态环境的风险隐患;规范管理方面,加大对招商引资不规范、财务信息不实、违规招投标等问题整治力度,推进重点领域治理。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0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审计发现问题,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并采取通报、督查督办等方式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加大问题整改督促。有关乡镇、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目前大部分问题已经得到纠正,其余问题正在抓紧整改,我们将认真督促落实,全面整改情况将在明年上半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监督指导下,县级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也在完善制度、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推进审计全覆盖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县人民政府将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坚持依法审计,更加担当作为,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道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