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孜州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河流(湖库)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河长制办发〔2021〕3号)要求,我局委托四川恒地科技有限公司对道孚沟开展了河流健康评价工作。经专家技术评审,形成了《甘孜州道孚沟河湖健康评价报告(审定稿)》,综合评分76.3分,评审结果为“健康”。经总河长办主任河长审定同意,现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2月27日至12月31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道孚县河长制办公室反映,电话:0836-7123162。
附件:道孚县道孚沟健康评价报告
道孚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