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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孚县“河长制”促河长治、水长清
2021-09-08 03:36:48
来源:
道孚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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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让工作“河长制”成“河长治”。严格按照“河长制”的工作要求,建立护水体系及日常巡查、定期通报、问题整改等相关制度,明确护河、护水职责,在河道两岸设立“河长公示牌”74处。严格落实河长巡河标准,发现如水面垃圾、枯枝树叶、水草过盛等水环境问题,今年共计巡河2374次,发现问题640余起,完成整改638起,整改完成率达99%,坚持早发现早处置,确保水环境安全,让河长制“有名”、“有实”,让河长制成为“河长治”。

2)让河流“一时清”变“时时清”。在高标准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活动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爱国卫生运动经常性开展“护河”、“清河”行动,在岸边种植各色花种。积极行动,调动群众力量参与巡河护河行动,让河流时时清澈。

3)让群众“要参与”变“我参与”。大力宣传保护水环境安全的法律法规,通过微信、广播、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册等方式,提升群众保护水环境责任意识和参与护水工作的热情,只有真正把群众发动起来,实现全民皆河长,才有真正的“生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