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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孚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道孚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使用甘孜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的请示》的批复
2021-11-10 08:06:25
来源:
道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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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孚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道孚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使用甘孜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的请示》的批复

 

道孚县人民政府:

道孚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427日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使用甘孜浦发扶贫投资发展基金的请示》。经研究决定,同意项目融资2.729亿元,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按季支付收益,总融资成本前3年为每年6.0%(不含税),3年后实行浮动利率(LPR加点,不含税)。从第4年开始,按照10%10%15%15%15%15%20%的比例分年归还本金,政府购买服务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

 

 

道孚县人大常委会

2017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