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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孚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关于2024年第三次会议的公示
2024-07-06 17:58:04
来源:
自然资源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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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

2024年7月6日——2024年8月5日,为期30天。

二、公示方式

1.道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df.gov.cn/;  

2.现场公示。

三、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件:961877958@qq.com

2.联系电话:0836-7122797

附件:道孚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的结果公示。

2024年7月5日我县组织召开了道孚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召集了规委会相关负责人、规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涉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涉及乡镇负责同志、编制单位同志,主要审议了道孚县八美镇民族文化发展中心(B-05-04、B-05-05)、道孚县八美镇康藏民族酒店(B-07-01、B-07-02)、八美镇产业振兴项目(C-01-01、C-02-01地块)、八美镇交通运输能力提升改造项目(C-05-01、C-06-01地块)规划调整相关事宜,征求了规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涉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涉及乡镇负责同志相关意见。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道孚县八美镇民族文化发展中心《B-05-04、B-05-05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论证

原则同意B-05-04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宗教用地(用地代码分别为0701、0901和1503)。其中B-05-04a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1105㎡,建筑高度:≤15米,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保留现状;B-05-04b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6733㎡,建筑高度:≤24米,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保留现状;B-05-04c地块用地性质为宗教用地,总用地面积:2686㎡,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不作要求;B-05-04d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总用地面积:16782㎡,容积率:≤1.8,绿化率:≥25%,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18米;B-05-05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3910㎡,建筑高度:≤20米,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密度保留现状,并按程序完善相关法定手续。

二、道孚县康藏民族酒店、民族产品售卖点(B-07-01、B-07-02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论证

原则同意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和指标调整;将原宗教用地局部调整为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和机关团体用地和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优化公园绿地边界;总用地面积26610㎡,保留宗教用地(规划B-07-01地块)11795㎡;将原宗教用地局部调整为零售商业用地(规划B-07-02地块),面积290㎡,容积率≤1.0,绿地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9米;将原宗教用地局部调整为旅馆用地(规划B-07-03地块),面积1561㎡,容积率≤3.5,绿地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24米;将原宗教用地局部调整为旅馆用地(规划B-07-06地块),面积2410㎡,容积率≤3.5,绿地率≥20%,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28米;将原宗教用地局部调整为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规划B-07-05、B-07-08地块),面积3187㎡,容积率≤2.4,绿地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20米;将原宗教用地局部调整为机关团体用地(规划B-07-07地块),面积1040㎡,容积率≤2.4,绿地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20米;优化公园绿地边界,保留原规划指标(规划B-07-04地块),面积6327㎡,容积率≤0.1,绿地率≥75%,建筑高度≤6米;并按程序完善相关法定手续。

三、道孚县八美镇产业振兴项目(C-01-01、C-02-01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论证

原则同意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和指标调整;将原公园绿地、文化设施用地和城市道路用地调整为旅馆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总用地面积25304㎡;调整为旅馆用地(规划C-01-01地块),面积14403㎡,容积率≤1.0,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24米;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C-01-02地块),面积8670㎡,容积率≤1.6,绿地率≥30%,建筑密度≤32%,建筑高度≤18米;并按程序完善相关法定手续。

四、道孚县八美镇交通运输能力提升项目(C-01-01、C-02-01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调整论证

原则同意该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交通场站用地;总用地面积:6096㎡,容积率:≤1.0,绿地率:≥20%,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20米,并按程序完善相关法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