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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道孚县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6-09 22: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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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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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府办发201519

 

道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道孚县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工委,县级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现将《道孚县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道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20

 

 

 

 

 

道孚县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28号)和《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甘办函〔201576号)要求,为加快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就我县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健全体制机制,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检查近两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单位全覆盖。突出重点,着重检查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既立足当前,对现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3.坚持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原则。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对象。负责分配、拨付、管理、使用涉农资金的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包括:县委农办、教育、民宗、民政、人社、国土、环保、住建、交通、水务、农牧、林业、商务、文化旅游、卫生计生、扶贫移民等部门。  

(二)整治范围。20132014年度上级财政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各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三)整治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重点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具体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务,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5915日结束,分六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5420日前)成立道孚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州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州级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县有关涉农部门和各乡镇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本单位本部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县有关涉农部门和乡镇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和具体工作方案、联系人于2015420日前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备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2015424)县有关涉农部门、各乡镇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范围、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过程中,要摸清本单位本部门涉农资金性质、规模,在有效梳理资金流向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理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的责任。2010年以来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各有关涉农部门、乡镇于2015424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县级检查阶段(2015425-430)领导小组在有关涉农部门、乡镇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另行确定),覆盖所有使用涉农资金的乡镇、村、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检查中,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涉嫌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各检查组于2015429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5430日前,将全县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    

各有关涉农部门、乡镇要根据县级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制定方案,依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于2015429日前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中央、省和州检查阶段(201551-715)510日前,州上将组织工作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的县进行重点检查。715日前,中央部级和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业队伍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对象将延伸至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等)和工程项目。县级有关涉农部门和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准备、全力配合,积极做好迎检工作。  

(五)整改完善阶段(2015716-815)针对2010年以来中央、省、州检查发现的问题,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县级有关涉农部门和乡镇于20157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情况报告应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情况、整改举措及落实情况、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5725日前,将全县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全面总结阶段(2015816-910)县级有关涉农部门和乡镇要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要源,总结提炼各有关部门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积极探索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形成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于2015822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领导小组对全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201592日前报州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民政府。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须包括:当前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做法和成效;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涉农项目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及时组建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强化对专项整治行动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县级领导小组领导下分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逐级分解落实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层级管理,要主动加强与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的沟通联系,加强各环节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要实行“倒计时”管理、限时办结等制度,以时效倒逼落实,督查倒逼执行,同时要实行通报制,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强化后勤保障。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要落实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业务人员培训,组建专业队伍实施检查,确保工作质量,要为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四)深化信息交流。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信息等,每一工作阶段至少向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报送一期工作简报。要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网站、微信、简报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以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五)力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基础资料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以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事项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以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县级领导小组要坚持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加强过程性、动态性的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对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附件  

 

道孚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名单及责任分工    

 

为切实发挥道孚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现将县级领导小组职责和有关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陈        县对口援藏工作指挥长  

王 晓 延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降泽多吉    县政府办主任     

        洛桑格西    县委农办主任  

        丹巴多吉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监察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多吉战斗    县民政局局长  

        格绒亚批    县国土和资源局局长  

        刘 立 和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李 泽 芹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易 忠 明    县水务局局长  

陆 明 新    县林业局局长  

        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局长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县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局长吴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县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组织领导全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对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州级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三、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参与研究实施方案;按照行业负责原则,加强对涉及乡镇的指导、督促、重点检查等工作;主动收集、整理涉及乡镇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信息;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和县级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及时向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和有关情况。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法院,检察院,人武部。  

 

  道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20日印